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,其實生活當中處理好和鄰里之間的關系也是非常重要的,可是現在大家好像對于鄰里關系并不在乎,更有甚者住在對門幾十年的鄰居,互相都根本不了解,不認識.而且近幾年來因為相鄰權引發(fā)的糾紛也是越來越多.那么,在我國關于相鄰權是什么意思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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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友詢問:
什么是相鄰權,被侵犯相鄰權要怎么辦?
廣東卓信律師事務所陳日文律師解答:
相鄰權指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處理相鄰關系時所享有的權利。
具體來說,在相互毗鄰的不動產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間,任何一方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權或使用權,享有要求其他相鄰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權利。相鄰權實質上是對所有權的限制和延伸。
相鄰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時,應當以不損害其他相鄰人的合法權益為原則。
第一,處理相鄰關系糾紛應當由當事人各方自愿協(xié)商,和平解決爭端;
第二,如果協(xié)商無法解決,當事人各方可以共同請求社區(qū)人民調解組織,對爭議進行調解。同時,對爭議的情況,提請有關主管部門(比如國土資源部門、林業(yè)部門、建設、城管部門等)給予協(xié)助,在有效制止違法行為的前提下爭取調解處理;
第三,在當事人各方無法協(xié)商或協(xié)商不成,調解失效的情況下,當事人可以訴請法院,請求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來解決。
廣東卓信律師事務所陳日文律師解析:
相鄰權指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處理相鄰關系時所享有的權利。包括以下五點:
1、相鄰權的主體是相互鄰近的不動產所有人或占有人。即相鄰權只能在兩個以上的權利主體之間發(fā)生,這種權利主體既包括不動產所有人,也包括不動產占有人、使用人。
2、相鄰權的客體是相鄰各方提供的便利,而不是相鄰的財產。一方有權利取得方便,他方有義務提供方便。與財產關系不發(fā)生關系。你的就是你的,我沒有說是我的,但是我可以使用(比如通行),你也有義務給我提供方便。
3、相鄰權是一種從屬性的權利。相鄰權不能獨立存在,是從屬于不動產的所有權、使用權等特權的從權利。它隨不動產所有權或占有、使用權的設立、變更、終止而設立、變更、終止。
4、相鄰權實質上是對所有權的限制和延伸。在相互毗鄰的不動產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間,任何一方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權或使用權,享有要求其他相鄰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權利。
5、相鄰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時,應當以不損害其他相鄰人的合法權益為原則。
《民法典》第二百八十八條,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、方便生活、團結互助、公平合理的原則,正確處理相鄰關系。
第二百八十九條,法律、法規(guī)對處理相鄰關系有規(guī)定的,依照其規(guī)定;法律、法規(guī)沒有規(guī)定的,可以按照當地習慣。
陳日文律師簡介
陳律師畢業(yè)于中山大學,具有深厚的法學理論功底及豐富的執(zhí)業(yè)經驗。執(zhí)業(yè)以來一貫堅持“誠信服務、勤勉盡責”的執(zhí)業(yè)原則,秉承“實現客戶合法利益最大化”的執(zhí)業(yè)理念,贏得眾多客戶的一致贊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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